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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6-0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產業園區市有土地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BOT 提供公共設施 繁榮當地產業

新北市訊】位於新北市新莊區之「新北產業園區市有土地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BOT開發案,係當地民眾反映必須提供停車場及兼具里民活動中心的空間,所以從96年規劃辦理本案,97年至98年間經公告招商二次流標,於第三次招商成功。

 

    經發局表示,全案於99624日簽約,為期407個月,營運期間廠商繳交營收總額的2%~5%,權利金總額至少3.3億加上土地租金0.8億,為市府創造至少4.1億的收入,經計算可完全回收土地價值,期限屆止新北市取得建物及土地所有權,未損及市府權益。

 

    另本案開發主體係停車場,坪數約占總樓地板面積40%,加上回饋的市民活動中心公益設施,共占45%,提供在地民眾停車及活動中心使用,其餘多目標使用做為商業空間約占55%,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土地容許項目規定,其中廠商亦承諾優先僱用當地居民,每年提供至少200人就業機會,對於里民消費會議室、停車場等給予八至九折不等折扣,嘉惠地方。

 

    本案原規劃市民活動中心345坪無償提供市民使用,投資廠商採使用者付費方式,經營媽媽教室、休憩中心等,經監察院指出本案符合BOT招商精神惟希望本府重新與里民溝通後,因里民反映欲增加市民活動中心面積,並於市民活動中心納入上述休憩功能,經協商後辦理修約,將市民活動中心面積增加為500坪,而投資廠商經營項目刪除上述休憩中心等項目(避免與未來市民活動中心功能重複)1009月修約完成。

 

    1039月,時值使用執照申請階段,里民又提出新增市民活動中心為548坪,並由投資廠商無償依里民意見提供室內裝修,投資廠商需依契約規定先行辦理建物登記、使用執照變更、室內裝修許可等程序才可施工,全案已於104415日取得核准施工,俟裝修工程6月底完工後即可啟用。
  • 聯絡人:王自民
  • 聯絡單位:工業發展科
  • 聯絡電話: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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