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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3-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 3件不合格 即日起非法添加物及漂白防腐劑DIY試劑 衛生所送完為止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清明掃墓應景食品,70件中有3件驗出防腐劑或過氧化氫殘留,除立即要求下架外,循線追查供應商均來自臺北市,已移請當地衛生局追辦,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鍰。衛生局並自即日起免費提供過氧化氫、皂黃、二氧化硫、亞硝酸鹽等4種試劑各1,500份,讓民眾在家自行DIY篩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非假日),向所屬29區衛生所索取,送完為止。

衛生局表示,70件抽驗產品包含潤餅皮20件、豆類製品20件、糕粿類產品20件、素三牲及果凍產品10件。3件不合格分別是蘆洲黃大爺潤餅捲及淡水素食潤餅的「潤餅皮」均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0.21g/kg(標準:不得添加),另1件是樹林億秉昌商行的「豆干」檢出過氧化氫陽性反應(標準:陰性)。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此次除檢驗防腐劑、過氧化氫等食品添加物外,另加驗非法添加物皂黃、芥黃、二甲基黃、二乙基黃、蘇丹紅、鹽基性桃紅精、硼酸及其鹽類等項目,檢驗結果均合格。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業者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往往會添加防腐劑來延長保存時間。己二烯酸又名山梨酸,大部分可排出人體,危害性較低;另過氧化氫具有殺菌、漂白效果,故常被不法商家用來作為魚丸、麵類及豆類製品的添加物,可兼具產品視覺美觀,但過量食用會造成嘔心、嘔吐、腹瀉、腹痛、刺激腸胃道,故依法不得驗出。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二氧化硫及亞硝酸鹽也常是業者使用的漂白防腐劑。為維護市民健康,衛生局即日起免費提供過氧化氫、皂黃、二氧化硫、亞硝酸鹽等4種試劑各1,500份,讓民眾在家自行DIY篩檢。請民眾自即日起週一至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非假日),向所屬29區衛生所索取,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衛生局同時呼籲民眾謹慎選擇商譽良好、完整包裝之產品,製售業者應確實保留進出貨憑證,落實自主管理。各食品添加物的相關資訊,歡迎民眾上衛生局官網http://www.health.ntpc.gov.tw/submenu.aspx?uid=543「食品添加物專區」查詢參考。

※潤餅皮標準: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不得添加)
※豆類製品標準:
1.防腐劑(豆干豆皮標準:己二烯酸2.0g/kg以下、苯甲酸0.6g/kg以下、去水醋酸不得檢出、水楊酸不得檢出;豆腐標準:均不得檢出)
2.過氧化氫(標準:陰性)
3.非法食品添加物:皂黃、芥黃、二甲基黃、二乙基黃(標準:不得檢出)
※糕粿類產品添加物標準
1.防腐劑(己二烯酸及苯甲酸(標準:1.0g/kg)、去水醋酸不得檢出)
2.非法添加物:硼酸及其鹽類(標準:不得檢出)
3.另壽桃、發糕、紅龜粿、麵龜等產品加驗非法食品添加物蘇丹紅(標準:不得檢出)
※素三牲及果凍產品添加物標準
1.防腐劑
 (1)以香菇及大豆蛋白製品為原料者其標準:己二烯酸2.0g/kg、苯甲酸0.6g/kg,去水醋酸為不得檢出
 (2)蒟蒻類及寒天(洋菜類)為原料者其標準: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為不得檢出;
 (3)糕餅類為原料者其標準:己二烯酸及苯甲酸1.0g/kg、去水醋酸為不得檢出
2.色素:規定內煤焦色素
3.非法食品添加物:蘇丹紅、鹽基性桃紅精、芥黃(標準:不得檢出)

抽驗市售清明節食品檢驗結果不合格名單如下:
序號 品項名稱 廠商名稱  檢查項目(標準) 判定結果
  抽驗地點 抽驗地提供之 供應/製造商  
1 豆干 億客來生鮮超市(億秉昌商行)
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2段81號1樓  環南市場乙棟243號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二段245號 過氧化氫+(標準:陰性) 與規定不符
1 潤餅皮 黃大爺潤餅捲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98巷  環南市場丙棟357號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二段245號 己二烯酸0.21g/kg
(標準:不得檢出)
 與規定不符
2 潤餅皮 素食潤餅
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182巷19號  環南市場乙棟2樓946號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二段245號 己二烯酸0.21g/kg
(標準:不得檢出)
 與規定不符

  • 聯絡人:黃向吟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發展股
  • 聯絡電話:1740
相關附件
  • 0325清明節食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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