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搜尋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又擴大開放跨所登記服務了!自今(104)年3月2日起,除了囑託登記、逕為登記、更正登記、涉及測量之登記、地籍清理相關登記、登記名義人無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為流水編且未檢附載有原登記住所之身分證明文件者、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辦理者、超過10連件之大宗案件及與非屬跨所項目連件辦理者等登記類型外,全面開放跨所登記服務,民眾可就近在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歡迎民眾及地政從業人員多加利用。
新店地政事務所主任黃美娟表示,新北市政府自民國93年以來陸續推動登記案件跨所申辦服務,尤其去年7月1日起開放買賣跨所登記後,跨所登記案件量大幅增加,深受各界肯定及好評,今年度更升級除了前述9種登記類型外全面性開放跨所登記,以提供民眾更便捷的在地服務。
黃主任提醒大家,跨所登記服務僅限於新北市轄區內的不動產,未包含位於外縣市的不動產,民眾如對單一登記原因不清楚是否可跨所申辦或有其他疑問,歡迎電話洽詢(02-29172969轉分機101~115)或親洽該所服務中心詢問。
資料詳洽:新店地政事務所林燕雲 電話:(02)29172969轉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