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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2-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勞工局提醒 228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指出,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是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之日,如事業單位採週休二日,因今年2月28日是星期六,應由勞資雙方協商另行擇其他工作日補休1日。若協商於前一日(也就是星期五)補假,將可形成2月27日至3月1日共3天的連續假期。


勞工局長謝政達特別提醒,若使勞工於應放假之日出勤工作,除需先徵得勞工同意外,該日工資亦應加倍發給,否則,最高可裁罰新臺幣30萬元,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勞工局長謝政達進一步說明,部分事業單位是採排休制,每位勞工所排定休息日不見得相同。只有已排定今年2月28日為休息日的勞工朋友,雇主應再另給予補假1日。如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針對相關休假管理及工資給付仍有所疑問,歡迎逕電1999或29603456分機6528至6531洽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 聯絡人:劉彥慧
  • 聯絡單位:勞動條件科
  • 聯絡電話: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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