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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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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2-1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都更大突破 邁向公益新紀元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104年2月13日通過「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修正草案,首將老人安養、托幼設施及社會住宅納入修法內容,並特別針對產權細碎複雜者增訂鼓勵整合的獎勵項目,不但突顯都市更新的獎勵意義與社會公益性,也是率全國之先的創新作為。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王玉芬處長表示,本次修法最大重點是,未來本市的更新案申請容積獎勵超過30%時,除法定容積未達300%者及自組更新會之案件外,其超出30%部分皆應以申請捐贈設置老人活動設施、老人安養設施、公共托育設施或社會住宅等公益設施為限,以提高都市更新對社會的公益貢獻及公益性,也回應本市積極推動公共住宅政策。本修正草案後續將報內政部核准,並經公告後預計給予緩衝期半年後正式施行。

 

近年來由於都市設計及環境規劃已成為基地開發案應有的基本要求,且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也將部分屬基地設計的獎勵項目予以刪除或整併,以及檢視歷年申請都更獎勵的成效,針對過去實務操作上較不合理的部分,在本次一併納入修正調整,再者因應高齡化及中央推動的智慧建築等趨勢,新增無障礙空間、智慧建築設計的獎勵。另考量都市更新成敗關鍵即在整合,因此,本次也新增人數眾多,產權複雜基地的整合獎勵,期盼能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同時對豪宅與位於山坡地的基地其容積獎勵總量也酌予限縮,整體而言,修正後的結果更具公益性,合理性與前瞻性。

 

王處長表示,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多年,近年來社會大眾期待都市更新除了加速老舊社區重建外,也能更符合整體環境品質與居住正義,因此,期望透過本次修法,能讓新北市都市更新更符合社會的期待。

 

 

發言人:謝登武副處長  電話: 0918831503 02-29506206 102

資料諮詢:更新處事業科程靜如科長  電話:0972970523 02-29506206 3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吳靈芬  電話:0935180002 02-29506206 204
  • 聯絡人:宋東佳
  • 聯絡單位:秘書室
  • 聯絡電話: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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