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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2-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公寓增設電梯新選擇 新北貼心為您設想

【新北市訊】四五層樓公寓想要增設電梯,但是往往遇到一樓空間已有使用或整合困難的情形,導致設置空間不足讓人很困擾新北市政府提出3種增設電梯方案供大家依需求挑選,落地型落柱型及不落柱型,提升老舊公寓生活機能。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處長王玉芬表示,早期興建的四、五層老舊公寓沒有足夠空間設置電梯,因此倘若要增設電梯則需以外掛式方式處理,但現行電梯設置空間需要約4平方公尺(大約1),設置時會影響民眾既有使用空間,增加推動的困難度。為解決民眾的問題,經市府集思廣義,除一般於一樓落地型電梯外,其實也可選擇自二樓處設置落柱型或不落柱型電梯,可維持一樓原有使用,而電梯停駐於二樓,一至二樓可配合設置輔具等設備,一樣有助於民眾垂直動線移動的便利性。因此倘若想要申請增設電梯,只要屋齡15年以上45層樓集合住宅,有適當空間符合電梯設置條件即可提出申請,民眾可自行檢視住家基地、建物結構以及可接受電梯設置的型式進行設計規劃,每案補助總經費以50%為上限。

 

更新發展科科長洪宜萍補充,除設置電梯型式外,民眾也時常電話詢問,老舊公寓增加電梯後,是否會增加房屋課稅的問題,事實上市府已於10371日修正「新北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有關建物增設電梯課稅計算方式已有改變。以本市四、五層樓老舊公寓為例,未修訂前每戶房屋課稅需增加約一千多元,現在則僅需增加課稅不到百元,大幅減輕民眾之負擔。對於有意願申辦的民眾,只需要撥打一通電話洽詢或填寫一張諮詢表,專業團隊即會到府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協助說明整建維護相關資訊,歡迎有意願的民眾來電洽詢,今年經費補助申請預計3月開始受理,請注意市府都市更新處官網訊息。

 

發言人:謝登武副處長電話:0918831503 02-29506206102

資料諮詢:更新處發展科洪宜萍科長電話:0912036027 02-295062066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吳靈芬 電話:0935180002 02-29506206分機204
  • 聯絡人:吳靈芬
  • 聯絡單位:都更處
  • 聯絡電話: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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