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4-12-2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知名藝人代言醫療器材 吞20萬元罰單
        經常在國內本土劇擔綱演出的知名女藝人梁又南,連續在電視購物頻道代言「船井醫卡酸痛按摩機」廣告內容宣稱「用這種低週波治療ㄧ個禮拜,就可以發現不用去掛門診,也不用再去掛復健」疑涉及違反藥事法第66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92條第4項條例,遭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開罰新臺幣20萬元。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今年11月查獲廣告主藉由電視台宣播醫療器材違規廣告,請知名代言人梁又南,因與廣告主「昭和醫學有限公司」實施共同違法行為,遭衛生局開罰。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遭處分的梁又南連續在103年4月23及25日於東森電視購物頻道現身,並推薦「隋○首選船井醫卡酸痛按摩機【醫卡低週波治療器:衛署醫器製字第003315號、"虹泰"電極貼片:衛署醫器製字第001304號】」醫療器材,廣告內容宣稱「…遇到船井酸痛治療機之前,我是每個禮拜到中醫報到,我筋肌膜沾黏很嚴重,我最嚴重的程度到開車要倒車,頭不能轉…我看完醫生,醫生跟我說這個連續做復健要做半年…因為是低週波,整個由內而外深層…整個人都快活…」以及「…用這種低週波治療ㄧ個禮拜,就可以發現不用去掛門診,也不用再去掛復健,因為隨時隨地可以在家做…」等詞句。
     由於代言廣告內容未按照廣告核定表刊播,疑涉及違反藥事法第66條第2項規定「藥物廣告在核准登載、刊播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新北市政府依法開立20萬元罰單。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醫療器材前一定要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並充分了解醫療器材的效能、性能或適應症及注意事項,以確認產品安全與效能,另外也要多加注意業者常藉由名人薦證行銷手法,以誇大產品的效能來使消費者誤認該產品具有特定生理功能,千萬勿信誇大不實之藥物廣告,如有身體問題,請儘早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林冠蓁科長2257-7155分機 1300
  • 聯絡人:陳俐儀
  • 聯絡單位:衛生企劃科
  • 聯絡電話:1739
相關附件
  • 1031229新聞稿.doc

    DOC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