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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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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2-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文史團體關心新莊都更案及相關媒體報導之澄清

【新北市訊】有關本府主導辦理之新莊廟街都市更新案,針對文史團體1031225日上午10時新北市議會前之意見及媒體後續相關報導,市府回應及澄清如下:

一、更新建物融合當地特有歷史風貌特色,創造公私有土地價值

1.本案實施者依法可提列之成本為41.8億元(折算共同負擔比例違33.23%),實施者於投標時承諾將本案共同負擔比例調降為28.88%,換算為實施者實際僅分得約36.3億,非文史團體所稱之66億元。本案地主可分配之比例為71.12%,為新莊區所有都更案中地主分回比例最高之個案,本市所有更新案中第3高,已充分保障公私有地主權益,絕無賤賣公有土地,建商賺取暴利一事。

2.重建後之建物將作新莊派出所、新莊當地文藝文史創作中心、廟街旅遊導覽中心、廟街文物展示中心、社會住宅、公眾機車停車場等使用,讓本基地展現反映當地特有文化歷史及本市青年捷運住宅使用之公益性。此外新建的新莊派出所建物外觀未來也將展現原有郡役所建築語彙,保有歷史紋理。

二、聽證為法定都更程序,將依法舉辦

    就目前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之1規定,已規範更新案件核定前應舉行聽證,確保「不同意」本案之利害關係人知悉本案相關資訊及保障其陳述意見之機會,本案自會依相關規定辦理。目前市府受理之更新案件,舉辦聽證的時點,係於計畫提送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大會前舉辦,屆時亦歡迎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聆聽及就計畫內容提出具體建議,使最終審議結果可更加周延完善。

三、文資審查之行政處分業已完成,無法定可變更事由,呼籲尊重審議結果

1.本案範圍內建物於99414日即由本府文化局與文資委員進行文資認定會勘(含派出所、武德殿、周邊宿舍),其中僅「新莊武德殿」因建築造型及牆體構造仍保留尚完整的日治時期始建風貌而認定為歷史建築,其餘現存各棟宿舍,文資委員認為屋況構造僅為一般常見面積狹小的自建房舍,目前構造殘破,未顯保存價值。

2.後續本府據此辦理本案招商,並依文化局意見及文資法之規範要求該歷史建築需修復保存於基地中,以期更新後得以活化再利用。

3.本案招商完成後部分文史團體認為基地內之派出所為日據時期之「新莊郡役所」乃至其中「水牢」具有文資價值,爰此文化局查察99414日之會勘紀錄,認為該次會勘對於武德殿及周邊宿舍紀錄較充分,可能未針對派出所詳加查勘,故另於102916日再次辦理「新莊郡役所文化資產價值會勘」,經多數文資委員認定前開郡役所等歷經多次增改建,內部空間、原有屋頂桁架及立面皆已失原貌,且水牢經文資委員會勘多認為參酌台灣各地郡役所僅設置拘留所,因此該設施可能為後期增建之防空洞,如真為水牢也應為戰後白色恐怖時期之建物,無保存價值,僅建議保留原派出所一樓外牆與停管場木桁架。後續實施者也已規劃將其設置於本案文化性服務設施內保存展示。

4.據此,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103310日以北府文資第1030322684號函明確表示本案範圍內之建物皆已完成文化資產審查之行政程序,且無法定特殊情形得撤銷廢止或變更該行政處分,再次呼籲各方尊重審議結果。

四、歷史建築武德殿將採原地修復再利用方式處理

有關歷史建築武德殿之修復再利用,實施者於第1次專案小組時考量遷移後可行塑較完整的開放空間以利參觀武德殿,進而提出於更新單元內遷移保存,惟經103911日第7次市府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暨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決議,武德殿採原地修復再利用方式處理,實施者並已依會議結論修改相關計畫,文史團體所稱武德殿將移位一事,已非最新辦理情形。

五、本案範圍內所有權人皆同意,當地民意代表里長商圈發展協會亦表支持

1.本案範圍內除新北市有土地外,尚有新莊慈祐宮、桃園農田水利會及私有所有權人6人,私有所有權人中除地籍清理條例中的神明會及無法聯繫之黃姓地主外,其餘所有權人皆同意辦理都更。

2.本案都更可達成以下優點,故當地民意代表里長商圈發展協會亦表支持

A. 公眾機車停車場可改善違停吸引人潮

B. 更新老舊建物,規劃人行步道,提升防災機能

C. 設置文化性服務設施並原地修復保存武德殿

D. 規劃社會住宅與文化設施,型塑青年文藝夢想基地

E. 延續商業氛圍,維持空間紋理並補足廟街活動所需的開放空間。

六、本案都更審議皆依法讓相關團體登記表示意見並將相關議題納入討論

有關今日新莊都更青年聯盟代表,針對市政府新莊老街公辦都更案表示,有進都審會發言,發言時常被說時間太多、議題重複,叫我們滾出去;公民團體指控,都沒有讓公民團體參與等事。新北市政府嚴正澄清,本案711日召開第1次都更、都設暨文化資產連席審議時,有許多關心新莊發展的文史工作團體及在地居民到場陳述意見,審議委員會已讓當天到場欲發言的人完整表達意見,且納入審議慎重討論,絕無阻止發言及未讓公民團體參與情事,市府呼籲有心人士勿刻意扭曲事實!

 

資料詳洽:財產開發科科長  童偉碩  電話:29603456轉分機8242

撰稿人:財產開發科  黃俊澔  電話:29603456轉分機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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