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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1-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紅茶」類產品及「咖啡豆」 檢驗均合格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此次針對轄內早餐店、飲料店及超商抽驗「紅茶」類產品及「咖啡豆」,分別檢驗「香豆素(標準:不得檢出,若使用天然香料,則含量不得超過2ppm)」及「赭麴毒素A (標準:5ppb以下)」,檢驗結果均合格。
       衛生局表示,違法添加香豆素之業者將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八百萬元以下罰金; 若咖啡豆中赭麴毒素A超量,則可依違反同法第17條規定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香豆素可作為香料添加在化粧品或香水中,在醫學上則作為抗凝血劑使用,目前經動物實驗,被證實具有致癌性,為保障國人的健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食品不得人為添加香豆素,若使用天然香料(如肉桂),而導致食品中含有香豆素,則含量不得超過標準值2 ppm;另赭麴毒素A具腎臟毒性,依據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赭麴毒素A不得超過5ppb。
         衛生局呼籲民眾選購食品時,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產品,選擇有商譽品牌之食品,高溫潮溼環境是滋生赭麴毒素A的溫床,咖啡豆或粉開封後,應密封冷藏在冰箱內保存。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 1300


 

  • 聯絡人:陳俐儀
  • 聯絡單位:衛生企劃科
  • 聯絡電話:1739
相關附件
  • 1121抽驗紅茶咖啡豆新聞稿&合格名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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