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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1-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中藥材」重金屬 30件全數合格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中藥材」重金屬含量,結果30件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去年抽驗30件中藥材重金屬,其中2金銀花及1件川芎產品檢驗結果不合格,所以今年再次納入金銀花及川芎作為抽驗品項,並抽驗大黃、茯苓、麥門冬延胡索等中藥材共30件。此外,今年檢驗重金屬項目著重於砷含量,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指出,砷是自然界分布極廣具有毒性的類金屬元素,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將砷列為「使人類致癌之物質」。慢性砷中毒可引起手掌及腳底皮膚過度角化、皮膚發疹、白血病、厭食且增加得肺癌及皮膚癌的危險,慢性砷中毒也與高血壓、糖尿病的發生有關。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若中藥材之重金屬含量超過限量標準,屬藥事法所稱之「劣藥」,製造或輸入劣藥之業者,將依同法第90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或調劑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將不定期抽驗市面產品,以提升中藥材之品質並保護消費者用藥安全。   

    衛生局呼籲,民眾應向領有各縣市政府核准證照之中藥販賣業者購買,也要注意完整包裝,標籤或包裝應標示品名、重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間、廠商名稱及地址,存放在乾燥陰涼通風處,才能保障中藥用藥安全

  • 聯絡人:陳俐儀
  • 聯絡單位:衛生企劃科
  • 聯絡電話:1739
相關附件
  • 新聞稿-30件中藥材驗重金屬-10311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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