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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0-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回應媒體報導龍米路砂石車與機車事故

【新北市訊】有關媒體報導八里區龍米路砂石車追撞等待左轉機車事故,經檢視事故影像及警方初步分析,疑為砂石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保持安全車距所致,並非機車騎士違規左轉或現場標誌標線設施不清。
    交通局表示事故地點八里區龍米路為雙向各2車道,內外側車道均未禁行機車,且無設置機慢車兩段左轉之標誌,依規定機車可直接左轉。另路口設置之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其功用為考量不及於近路口30公尺前切入內側車道準備左轉或車速較慢之機慢車待轉使用,係顧及用路人安全需求所作之輔助標線設施,於法並無不當。
交通局提醒機車騎士,若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無論是否設有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標線,均不得直接左轉;若為單向2車道以下路段,路口無設置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機車則可直接左轉。交通局籲請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前應注意前方待轉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以確保行車安全。

新聞發言人:交通局副局長鍾鳴時  電話:本市境內1999轉6978
資料詳洽: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科長李友欽 電話:本市境內1999轉6900
新聞聯絡人:交通局專員邱愛華 電話:本市境內1999轉6942或0919-995530電子信箱:AL7344@ntpc.gov.tw

  • 聯絡人:邱愛華
  • 聯絡單位:秘書室
  • 聯絡電話:29603456轉6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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