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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0-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彰益公司及美又廉食品公司主動通報 6品項預防性下架回收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23日晚間接獲營登在新北市汐止區的彰益有限公司主動通報,委託正義股份有限公司製造「25kg自然無鹽奶油」、「25kg自然有鹽奶油」、「自然1P無鹽塊裝奶油」、「自然1P有鹽塊裝奶油」及「自然2P無鹽塊裝奶油」有使用到頂新精製牛油,共計5種品項,衛生局立即前往封存2,577.402kg彰益有限公司已於第一時間下架並回收市售產品,衛生局將持續追查流向。

    另衛生局23日晚間接獲工廠在新北市三重區美又廉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即瑞麟美而美)主動通報,委託新竹市的新玉園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鮮醇奶油(奶油抹醬)450g/罐」使用頂新精製牛油,衛生局24日前往稽查,業者已於1022日將產品進行下架,退貨399(179.55kg),衛生局將持續追查流向。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使用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8項牛油或同品項製售產品之廠商,應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25日午夜12時前辦理自主下架作業,下架品名與數量亦應通報衛生局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專線02-22577155(分機1318-1334),業者亦可自行下載網頁表單進行自主通報,並回傳至衛生局(傳真號碼02-22536548)

    業者一經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即日起仍販售經公告之8品項頂新牛油或同品項製售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

  • 聯絡人:陳俐儀
  • 聯絡單位:衛生企劃科
  • 聯絡電話:1739
相關附件
  • 新聞附件-彰益有限公司及美又廉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產品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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