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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0-2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充分與正確的消費資訊才是避免誤會的良方

【新北巿訊】陳姓消費者根據蒐尋自旅遊網官方網頁上公告的旅館報價資料,二話不說就直接向旅遊網發送eMail預約1個月後的山莊的溫馨家庭四人房,豈知旅遊網竟回信表示報價資料是舊的,因為網頁「目前正在做內容的更新,因此會新舊資訊混在一起,請參考…」雖然新舊價差只有千元左右,但難掩失望之情。


本府介入瞭解之後,業者說明是因為蒐尋網頁所具有的「庫存網頁」功能,以致網路上新舊資訊交錯,造成消費者錯認舊價格仍然有效,其實不然的誤解。但消保官審視雙方提出的資料,縱使參酌業者的說明,也無法正確區辨網頁報價資料的新舊及有效期間;姑且不論消費者片面發送eMail訂房,而不是依照業者網頁上的指示,逐項完成訂房步驟,算不算是已經成功訂房,單就業者網頁資料內容的真實性一項,就足以讓契約雙方爭執不休困擾不斷。本件業者已記取教訓,依據本府的建議在網路廣告的重要事項(例如:房價、房型)旁,都清楚標示資料的有效期間,避免同樣事情再度發生,因為唯有向消費者提供充分與正確的消費資訊,才能維護交易公平,同時保障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的正當權益。


資料撰寫: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李大鵬消保官

電    話:本巿境內1999或29603456-4253

  • 聯絡人:李大鵬消保官
  • 聯絡單位: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本巿境內1999或29603456-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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