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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0-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行政園區複合使用 增加綠地引入藝文

【新北市訊】有關人民民主陣線質疑「永和區公所更新案公有地上蓋住商大樓」一事,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及都市更新處回應如下:

 

永和區公所更新案計畫範圍包含公有地及部分私有(中華電信)土地,透過整合公私有土地,進行土地再利用,規劃綜合行政大樓、國父紀念館、圖書館及部分住商空間,提供市民整合便利服務,並增加都市應有機能。

 

為提供更多開放空間及公園,市府透過都市計畫調整,整合永和區公所、秀朗福利站及永和抽水站周邊地區三塊公有土地,整體規劃留設3,000多平方公尺開放空間、5,000多平方公尺公園及展演空間,以滿足民眾文化及休憩需求。永和區公所周邊地區規劃部分作商業使用,是為了延續永和竹林路商業軸帶氛圍,加入住商空間的規劃考量市府財政困難,以都市更新公私合夥方式引入民間資源,將來開發經費由公開徵求之實施者負擔,不花費公帑推動公共建設。市府鄭重聲明不管任何都更案,只要涉及公共建設、公共利益,市府的立場都是以整體民眾的利益為主要考量。本案目前仍在都市計畫法定程序階段,民眾若有相關意見皆可提出,作為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資料提供:都市更新處推廣科張端益     電話:2950-6206#501

新聞連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吳靈芬     電話:2950-6206#204

  • 聯絡人:宋東佳
  • 聯絡單位:秘書室
  • 聯絡電話: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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