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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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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0-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調高最低生活費為1萬2,840元 放寬低收、中低收審核標準後 預估增加幫助1,520個弱勢家庭

                           1031001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公佈104年度新北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標準,從原來的12,439元調高為12,840元,意即放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審核認定標準,讓更多的市民可以獲得政府的各項福利補助。
  
市府社會局表示,依據社會救助法第4條及第4條之1的規定,公告104年度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每人每月12,840元,動產金額每人每年75,000元,不動產金額則為每戶350萬元(依公告現值);中低收入戶則為最低生活費的1.5倍,每人每月不超過1
9,260元整,動產金額為每人每年112,500元,不動產金額每戶525萬元(依公告現值)。
   
市府社會局表示,調整這項規定,意味著放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審核認定標準,可以讓更多邊緣戶進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以獲得市府的各項福利補助。此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弱勢家庭兒童少年生活扶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等福利補助資格,亦依據104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同步放寬,
預估至少將增加扶助1,520個弱勢家庭,擴大照顧新北市的弱勢家庭!

資料詳洽:社會救助科長吳欽仁 2960-34565699
聯絡人:廖瑾喬 2960-34565695
新聞連絡:黃逢明 296034563722 陳清貴296034563728

 

  • 聯絡人:陳清貴
  • 聯絡單位:局本部
  • 聯絡電話:29603456-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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