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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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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9-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選舉「尚環保」 競選旗海out乾淨市容in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今(22)日公告「第2屆市長、市議員、里長選舉競選旗幟設置管理規定」,以市容整齊、保障用路人權益及不分黨派一視同仁之原則訂定,希望杜絕過去每逢選舉期間,街頭巷尾總會出現層層旗海飄揚、東倒西歪,影響市容及用路人安全。新北市將於本屆選舉展現不一樣的風貌,還給市民一個乾淨的市容與居住環境。

 

過去每逢選舉期間,候選人競選旗幟、布條、看板等廣告物充斥,不但影響市容觀瞻、妨礙交通安全,若是競選旗幟沒有綁好還會砸傷民眾。甚至常有一支電線桿或路燈桿懸掛層層的競選旗幟,密密麻麻多到看不清楚是哪一位候選人,選舉過後,這些選舉旗幟需要潔隊員全員出動,甚至要用雲梯車才可以全數拆卸,不僅不環保,無形中更損耗大量的社會資源。

 

環保局長劉和然說明,今年各黨派議員皆曾表示,希望能夠形塑乾淨、環保的選舉文化,選舉旗幟懸掛應以「限縮」為原則,因此新北市府環保局、民政局、工務局、法制局、各公所以及選委會,日前共同討論後訂定「第2屆市長、市議員、里長選舉競選旗幟設置管理規定」,於今(22)日正式公告。本次選舉所有候選人僅能在今年1114日至1128日期間,即投票前15天才得以懸掛競選旗幟,樣式限使用單面旗及宮燈旗,其餘相關競選廣告物,如看板(含美耐板、珍珠板、木板等)及布條等一律不開放,要讓新北市的選舉「尚環保」。

  

環保局表示,單面旗開放設置位置,包含主辦事處(競選總部),範圍應由同側開放道路延伸各50公尺;競選辦事處(指經選委會同意登記之辦事處),範圍應由同側開放道路延伸各10公尺,並以安裝旗座或旗叉為原則,且不得影響交通及安全。

 

此外,宮燈旗懸掛的路段,需依「新北市路燈桿懸掛廣告旗幟管理要點」規定,各區公所得核准於道路寬度達十五公尺以上之道路兩旁、安全島或分隔島之路燈桿,懸掛廣告旗幟;但情形特殊之路段,經各區公所公告者,不在此限。本屆選舉宮燈旗申請對象只開放市長及市議員候選人,候選人僅得依各自參選選區申請,不得跨選區申請。各選區候選人宮燈旗設置申請時間,從103101日起至1031015日止,向本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各公所將於1031016日至1031024日期間,與各候選申請人以協調或抽籤方式完成宮燈旗之配置。

 

環保局也提醒所有候選人,針對所設置的競選廣告物,必須負起安全維護及管理之責,設置期間應派員巡視管理,如果有傾斜、髒污、破損、脫落等情形,則請立即拆除、更新或加以維護固定;如造成公共設施受損、危害公共安全或侵害他人權益者,市府將依法辦理。另設置期間未依本管理規定設置競選旗幟者,一律視同違規設置廣告物,環保局將逕予拆除銷毀。環保局也強調,各區清潔隊針對違規競選旗幟一定會嚴格執行拆除,且標準一致,決不會因政黨不同、身分特殊而有執法的差異,也呼籲所有候選人都能恪遵規定,打一場乾淨又環保的選舉。

 

資料詳洽:

新北市環境保護局

環境衛生管理科      李長奎科長  電話:2953-21114032

新聞聯絡人          李莉莉      電話:2953-21112059

  • 聯絡人:李莉莉
  • 聯絡單位:局長室
  • 聯絡電話:2059
相關附件
  • 新北市政府「103年第2屆市長、市議員及里長選縫競選旗幟設置管理規定(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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