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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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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8-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首例 區段徵收市府分回土地作社會住宅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社會住宅再添一處,落腳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地區,新北首例以區段徵收後市政府分回土地作為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使用。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邱代理局長敬斌表示,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除規劃為39.8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原地主分回土地及市政府部分出售支付開發經費外,規劃約1.5公頃土地提供興建社會住宅,估計可興建約一千戶社會住宅,讓青年與弱勢有機會入住新開發地區,以紓解高房價壓力,提高政府辦理區段徵收之公益性,保障弱勢族群在都會地區之居住權利。

考量市政府照顧青年及弱勢之目的,本次選定鄰近捷運環狀線Y7車站500公尺範圍內之土地,規劃作為社會住宅使用,位於新店和平社區西南側,面積約1.5公頃,變更供社會住宅使用。

該都市計畫變更案預定於103821日開始公開展覽30天,並於910日上午10時及下午2時在新店文化劇場體育館進行二場公展說明會,後續將提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未來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後,配合區段徵收工程進度預定於105年完工,即可展開社會住宅之相關興辦作業,落實新北市政府之住宅政策。

 

資料詳洽:城鄉局計畫審議科高千琇     電話:(022960-34567146

新聞聯絡:城鄉局綜合規劃科蔡家雯     電話:(022960-34567051

  • 聯絡人:蔡家雯
  • 聯絡單位:秘書室
  • 聯絡電話: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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