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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8-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私權紛爭未涉都更審議 市府提醒審慎面對

【新北市訊】有關報載都更戶控建商、害家破人亡,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表示,三重區福德北段426地號等23筆土地更新案,係屬民間自行整合辦理的都更案,陳情人並未屬於更新範圍內之所有權人。

 

都市更新處就該案做下列3點說明:

1、本案係由昕彤建設公司於1021113日送件,採100%協議合建方式辦理,已於103418日召開第一次專案小組審議,陳情人某小姐建物並未位於更新單元範圍內。

2、某小姐及其所屬整棟基地俟後仍可自行改建或辦理更新,並未剝奪其權益。

3、市府再次善意提醒,地主與建商所簽私契約,政府並無權力介入,不論是都更或其他不動產處分契約,均請確實瞭解自身權益後再行簽約。

 

 

 資料詳洽:都市更新處事業科 程靜如 2950-6206 分機301

  新聞聯繫:都市更新處秘書室 吳靈芬   2950-6206   分機204

 

  • 聯絡人:吳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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