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4-08-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車輛禁入公園,違者依法開罰900~1,800元罰鍰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於今年底前全面拆除妨礙身障者通行之公園路阻,同時為因應拆除後可能衍生車輛闖入的問題,在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尚未完成立法前,將採取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替代方案,違反車輛禁止進入公園之規定者,可處以新臺幣900~1,800元罰鍰,目前已於中和區823公園、安邦公園及元隆公園實施,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新北市有逾450座公園,綠美化環境景觀處首先針對車輛違規進入公園情形較為嚴重的中和區823公園等48座公園,邀集交通局、警察局及區公所於今年7月底完成會勘,確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適用範圍,目前已完成中和區823、安邦及元隆公園適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範圍公告,並於8月底前陸續完成其餘45座公園公告,針對民眾違規駕駛車輛進入公園之情事,由各區公所公園管理員先採取勸導方式請其離開,倘仍不聽勸導將拍照存證移請警察局依道交條例開罰,同時警察局各分局亦將協助派員加強巡邏取締告發,未來將視執行成效及人力,陸續增加適用之公園,以維護公園休憩品質及安全。

市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強調,為維護大多數市民的權益與公園休憩品質及安全,考量現行公園管理辦法的法律位階不足,目前已完成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其中亦有明訂未經許可駕駛或停放車輛之罰則,未來自治條例通過後,違規者將面臨新臺幣1,200~6,000元的罰鍰,因此綠美化環境景觀處再次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共同維護公園休憩品質及安全,切勿將車輛駛入公園,也不要心存僥倖,否則荷包可能因而失血,損人不利己。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陳淵泉處長  電話:1999(02)29603456分機30380911-587816

  • 聯絡人:陳淵泉
  • 聯絡單位: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038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