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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7-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曾吸菸喝酒甚至持刀砍人的少年 化身為拒菸酒、反檳榔的急先鋒與市府社會局、衛生局和少年隊赴土城四大超商和檳榔攤宣導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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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訊】今年16歲的「小強」〈化名〉因家境貧困且衣服常髒兮兮,在班上總是默默不語,有天同學「阿守」〈化名〉一夥人來找他聊天,小強」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溫暖,加入他們的圈子,經常偷拿親友的證件去超商買菸酒。有次喝掛了,騎機車在街上隨機砍傷外勞,被抓進警局時,「阿守」等人反指控他為主謀,小強」在更生少年關懷協會輔導半年後,徹底悔悟,改頭換面,31日他化身為拒菸酒、反檳榔的急先鋒,與協會多位熱血少年一起到土城四大超商和檳榔攤宣導,防制商家賣菸、酒或檳榔給未成年的兒童少年。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科長林秀穗31日上午,會同衛生局、警察局少年隊和中華民國更生少年關懷協會等,赴土城延吉街、明德路等萊爾富、7-ELEVEN、全家便利商店和OK四大超商,以及檳榔攤宣導,希望商家不得販賣菸、酒、檳榔給未滿18歲的兒少,否則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91條第2項裁處罰緩3千至15千。

   林秀穗表示,暑假期間是兒少活動力最強時間,加以正值青春發育,很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而超商和檳榔攤又都是24小時營業,因此希望業者能確實自律,不得販售菸酒檳榔給未滿18歲的兒少,否則將依「兒權法」裁處。

其中位於明德路的萊爾富永明店,之前有被檢舉賣菸酒給未成年的兒少,市府特別提醒違法,店長劉麗君表示,該店之前為加盟店,6月起收回直營,她是2個孩子的母親,她也不希望自己孩子抽菸,因此會嚴格執行,絕對不會販售菸酒給未成年的兒少。

    更生少年關懷協會社工陳彥君表示,小強」之前因家庭因素有段莽撞非行歲月,在協會輔導半年以及許多大哥哥大姐姐的關懷下,完全脫胎換骨,這次得知市府要宣導拒菸酒、反檳榔,特別主動要求加入宣導行列,希望以自身的故事,喚醒青少年不要嘗試菸酒和檳榔。

 

資料來源:兒童少年福利科長林秀穗2960-3456分機3649

承辦人:賴依君 2960-3456分機3652

新聞連絡:黃逢明29603456分機3722  陳清貴29603456分機3728

    
    
  • 聯絡人:陳清貴
  • 聯絡單位:局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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