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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7-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查獲僱用非法外勞罰很大 工地包商省4千罰20萬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日前偕同移民署專勤隊等單位,在板橋區某建築工地當場查獲1名非法外勞從事大理石鋪設工作,雇主供稱工地辛苦缺工,不得已只好僱用外勞來趕工,因違法事證明確遭勞工局裁罰新臺幣20萬元。由於雇主使用非法外勞僅8天,約定每日工資為1500元,與本勞相較總計大約只節省了4000元工資,卻必須付出50倍的高額罰金,實在得不償失。另板橋區某夜市知名餐飲店也因僱用5名非法外勞從事食品烹煮工作遭查獲,同樣遭勞工局重罰新臺幣40萬元。

 

勞工局統計10317月間,因違法使用外國人而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遭裁罰案件總計232件,其中非法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達119件,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有21件。勞工局進一步分析行業類別後發現,8成以上案件均為國人較不願意從事的勞力工作,如營建工地、餐飲小吃及3K(骯髒、危險及辛苦)工廠、看護等類別,該類雇主多因缺工及較低薪資成本,鋌而走險僱用非法外勞。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外勞對臺灣產業發展與社會穩定有高度貢獻,但雇主仍需經由合法程序申請,才能安心聘僱外勞從事工作。今年度起,勞工局也派員針對轄內各大醫療院所、夜市、小吃街、醫院、捷運站、工地及火車站等主要餐飲店家聚集地,執行近3000家次的「臨店法令宣導」,由勞工局同仁向店家說明聘僱外國人應注意查證事項,並請各大醫療院所協助向病患家屬宣導相關法令。今年新北市小吃餐飲業及醫療院所違法案件,與去年同期相較下降達4成以上,顯見人員掃街臨店宣導,雖然辛苦一點,但可達到有效降低違法的預期效益。

 

勞工局提醒,雇主一旦遭查獲違法聘僱外國人,將面臨就業服務法最高新臺幣75萬元重罰,如屬5年內再犯,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勞工局呼籲聘僱外國人及新住民朋友工作前,務必要仔細確認居留證、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本,且核對正本證件照片與本人無誤後影印留存,才可安心僱用。如身分確認過程發生疑義,應儘速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022388-9393查詢,或來電勞工局外勞服務科(028965-8696洽詢,以免觸法受罰。

 

 

(照片為勞工局臨店掃街宣導實況,非本文違法店家)

 

撰稿人:外勞服務科 葛韻股長 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6475

資料詳洽:外勞服務科 盧志銘科長 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6467 / 0972820093
  • 聯絡人:葛韻
  • 聯絡單位:外勞服務科
  • 聯絡電話: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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