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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7-2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開始列冊管理,請速辦理

【新北市訊】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103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公告作業己經於630公告期滿,將於81起開始列冊管理。淡水地所在此特別呼籲民眾,如有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者,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己身權益。

該所陳素霞主任表示,依土地法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由於現代工商社會民眾親屬間疏於聯繫,很可能忽略而導致繼承權利睡著,或後代子孫不知有未辦繼承不動產而遭受損失,或繼承人因分散各地、人數眾多難以會同辦理繼承登記,故為避免被繼承人之不動產因未辦繼承登記而遭列管,相關繼承人可參酌土地登記規則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其中1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繼承之登記。

陳主任進一步表示,經統計該所轄區,今年度予以列冊管理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共計362人、土地1241筆、建物48,隨著不動產價值日益增高,近年來政府積極辦理未辦理繼承列管作業,以督促繼承人儘速完成繼承登記,以保障己身權益。為免您的祖產遭標售,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或可上本所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tamsui.land.ntpc.gov.tw)/最新公告/未辦繼承專區下查詢,本所另將相關申辦流程及所需書表置於本所網站首頁/快選服務站/登記案件流程及表單裡供民眾下載使用,如仍有任何登記疑問,本所服務中心設有專人竭誠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資料詳洽: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彭桂姿 電話:(02)2621-9645 分機104
撰稿人:彭桂姿

網址:http://www.tamsui.land.ntpc.gov.tw
  • 聯絡人:彭桂姿
  • 聯絡單位: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 聯絡電話:(02)2621-9645分機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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