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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4-1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提神飲料含酒精 喝了請勿行

【新北市訊】勞工朋友辛勞工作,為了提神常於工作中飲用提神飲料,不過大部分提神飲料含有酒精成分,民眾常以為含酒精提神飲料不是酒,而且經與咖啡或其他飲品調配後較無酒味,結果下工後駕駛車輛回家酒精未退,因酒測值超標,遭取締酒後駕車,請民眾多加注意。

    大家都知道喝酒後不可開車,但常未注意大部分提神飲料內含酒精,且比啤酒酒精濃度5%還高,甚至高達10%的酒精成分。勞工朋友飲用此類飲料後,切勿開車上路,因酒精代謝需要時間,判斷、反應能力降低,影響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酒駕執法更趨嚴格,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即開罰新臺幣15,000元至9萬元整;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銷其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飲用此類提神飲料時,請務必詳讀成分標示,若含有酒精成分請勿開車上路,避免酒測值超標受罰。

新聞發言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李懷忠電話:0289786101805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案件管理課課長黎紹誠  電話:0289786101200

新聞聯絡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邱愛華 電話:本市境內199969420919-995530 

電子信箱:AL7344@ntpc.gov.tw

  • 聯絡人:周秉學
  • 聯絡單位:裁決處
  • 聯絡電話:(02)8978-6101分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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