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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2-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市府依法拆除大學詩鄉警衛亭違建 維護道路通行

新北市政府拆除大隊新聞稿          103.02.12市府依法拆除大學詩鄉警衛亭違建  維護道路通行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拆除大隊針對新店「大學詩鄉社區」違建警衛亭拆除提出說明表示,由於該警衛亭位於「道路用地」上,經市府城鄉局、工務局及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共同認定有妨礙通行之情形,而執行拆除。工務局強調,任何有妨礙公共安全、公共交通或公共衛生之違建,都將列為市府優先執行拆除之對象,以符合建築管理之目的。

 

拆除大隊表示,大學詩鄉社區警衛亭於去年11月遭民眾檢舉設置在道路用地上妨礙通行,經市府拆除大隊等單位認定為違章建築並於1120日發出認定通知書,給予管委會兩個月時間自行拆除改善,但迄未見社區回應,拆除隊於今年27日派員到場張貼拆除時間通知單後,社區才於當日送出補照申請書,而工務局建照科則於210日以不符規定駁回大學詩鄉社區的申請書,拆除隊基於維護道路通行原則,於211執行拆除

 

拆除大隊進一步指出,大學詩鄉警衛亭設置於民國76年「景文工專學園及社區整體開發計畫案」內,規劃供通行之公共設施道路系統上,該社區分別於10327日及10日檢送書件補申請建造執照,但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照執照必須檢附之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工程圖樣及說明書等均未檢附,以及開發計畫書載明設置崗哨需先取得主管機關教育部的同意也未附,因此市府依法駁回大學詩鄉申請補照案。

 

拆除大隊強調,由於該警衛亭位於「道路用地」上,市府為求慎重,特別邀請城鄉局、工務局及警察局等相關單位會商,認定其有妨礙通行之情形,因此將其列為優先執行案件。至於選擇211日清晨6點集合執行拆除作業,乃為避免拆除過程影響社區住戶及附近民眾的通行,並事前請求警察局規劃必要之警力會同前往維持現場交通及秩序,以便順利執行拆除

 

 

 

 

 

 

 

 

 

 

 

 

 

 

 

 

 

 

 

 

主辦單位聯絡人:拆除大隊隊長張廖萬益   聯絡電話:29544213101

撰稿人:范銘宏 組長                    聯絡電話:29544213320

工務局新聞聯絡人:夏敏華專員           聯絡電話:29603456-7757

                                                0988-268703

  • 聯絡人:夏敏華
  • 聯絡單位:局本部
  • 聯絡電話: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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