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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12-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率全國之先 新北公有土地可蓋更多社宅

【新北市訊】為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新北市率先全國首創公有土地作社會住宅等使用,得提高容積1.5~2倍,讓公有土地使用效能提升,也能蓋更多社宅供市民居住。本次修法業經行政院同意備案,並於105年12月7日發布、12月9日生效實施。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邱敬斌局長表示,公有土地資源有限,為強化公有土地的利用,提高公共服務需求量,率先透過都市計畫工具解決全市性公有地設置社會住宅、高齡及公托設施等公益設施土地利用問題,如經評估公有土地體環境容受力及區位等條件,作公共性高齡、公托設施及社會住宅等使用,其容積得酌予提高,可以多蓋1.5倍至2倍的社宅量,但不適用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之規定,以加速解決新北市社會住宅用地不足的情況。


李擇仁科長說明,新北市配合社會住宅政策之推動,另增列私人捐建公益性設施應以社會住宅為優先序位,以多元混合居住的方式提供更優質的住宅空間,有效降低社會隔閡與歧視。


另外,考量社會經濟環境及人口結構變遷,強化本市醫療資源分布普及率與品質提升,保障市民就醫權利,放寬第18條作醫療保健設施使用土地總面積之限制,惟仍受總量上限20%之限制。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電話:02-29603456轉7169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綜規科長李擇仁 電話: 02-29603456轉7058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秘書室陳文傑  電話:0922534308 02-29603456轉7185

  • 聯絡人:游士蓓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秘書室
  • 聯絡電話: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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