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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6-05-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 類 別:焦點新聞
2000多家超商響應新北市 拒賣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

【新北市訊】菸害防制法規定,賣場不得賣菸給未滿18歲青少年。為落實這項政策,新北市長朱立倫今(26)日邀請4大超商代表及衛生、教育、警察、社會、經發等局一起宣示「拒賣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並印製寫有「疑似未滿18歲的購菸者,業者應要求出示身分證明辨識」的海報,發送轄內便利商店,協助業者要求購菸者出示證明,以阻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的管道。

 

朱立倫指出,其實拒賣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推動了很久,為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的管道,市府今天特別邀集4大超商,並呼籲大賣場及一般店家共同來落實這項政策。

 

朱立倫市長深信唯有從第一線的工作同仁都具備拒賣菸品給未成年人的意識,才能真正達到青少年不吸菸的效果。市長說,這是防制的第一步;另外,還要透過教育、警察等單位,以及社工等,大家一起努力讓青少年體會拒菸的正面意義,進而提升國人身體健康。

 

朱立倫表示,為便利店家執行拒賣菸品給未成年人,衛生局特別印製寫有「疑似未滿18歲的購菸者,業者應要求出示身分證明辨識」的海報,發送轄內2,000多家便利商店,包括7-11、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等,以及頂好、全聯、三商行、臺灣菸酒公司、家樂福、大潤發等大型通路商店,並將海報張貼在店家明顯處,協助業者要求購菸者出示證明,以遏止青少年投機購買菸品。

 

今天包括7-11、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都派代表參加這個有意義的活動,他們皆表示,總公司都會加強門市人員宣導與教育訓練,重複灌輸員工「拒賣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的觀念。消費者若穿著學生制服,門市人員會直接拒絕賣菸,若有著便服疑似未滿18歲的購菸者,則會請消費者出示證件。

 

萊爾富便利商店說,公司內部有秘密客機制,發現店家違規便會扣考績分數,且若有違規遭開罰的事件,會要求違規店家負責繳交罰鍰,以落實政策,也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的管道。

 

衛生局表示,販售菸品給未成年被查獲,第一次罰1萬元,第二次罰3萬元並提報加強稽查消防、公安及違建拆除,第三次查到罰5萬元並公布商家資料。

 

資料詳洽:衛生局 健康管理科  電話:(02)2257-71551611, 2639

  • 聯絡人:王建富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新聞聯繫科
  • 聯絡電話: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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