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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8-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勞檢處對三重區發生勞工墜落意外之說明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3)日上午1131分接獲消防局通報,位於三重區大同北路34443樓的民宅裝修工程發生1名工人墜落意外,勞檢處隨即派員至現場瞭解事故發生原因。

 

初步發現,事發當時李瑞晃所僱勞工王(男性59歲),於3樓屋外從事外牆修繕作業時,未採取架設施工架的方式設置工作臺直接站立於連接鄰房雨遮的木板上(單塊寬度約20公分),加上王員亦未佩戴安全帽,致其失足墜落時頭部遭受嚴重撞擊(墜落高度約5公尺),經民眾呼叫119送聯合醫院三重院區急救,最後仍因傷重不治死亡。

 
勞檢處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規定,雇主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之屋外從事外牆修繕作業,為防止勞工墜落,應以架設施工架等方法設置工作臺,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勞工,應確實使其戴用安全帽,切莫存有僥倖心態,否則一旦疏忽,將造成不幸事件的發生。

 

針對事發現場勞檢處已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停工配合調查,至於雇主未做好安全設備以致勞工發生職災死亡一事,未來如經調查屬實,因事涉刑事責任,將移送地檢署偵辦。此外,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亦將協助勞工家屬處理後續職災慰助事宜。

 

 

撰稿人及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 代理科長王暄豐 22600050分機200/0972971512

  • 聯絡人:周?漢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綜合科
  • 聯絡電話: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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