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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8-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開始列冊管理,請速辦理

【新北市訊】104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將於8月1日起開始列冊管理。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在此特別呼籲民眾,如有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者,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該所陳素霞主任表示,依土地法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仍無人申領者歸屬國庫。本年度該所列冊管理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共計168人、土地3,475筆、建物57棟,為維護個人財產權益,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列管清冊資料可至該所網站(http://www.tamsui.land.ntpc.gov.tw)/最新公告/未辦繼承專區下查詢。

陳主任進一步表示,由於現代工商社會民眾親屬間疏於聯繫,很可能忽略而導致繼承權利睡著,或後代子孫不知有未辦繼承不動產而遭受損失,或繼承人因分散各地、人數眾多難以會同辦理繼承登記,故為避免被繼承人之不動產因未辦繼承登記而遭列管,相關繼承人可參酌土地登記規則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其中1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繼承之登記。為協助繼承人儘速申辦繼承登記,該所另將相關申辦流程及所需書表置於本所網站首頁/快選服務站/登記案件流程及表單裡供民眾下載使用,如仍有任何登記疑問,本所服務中心設有專人竭誠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 聯絡人:彭桂枝
  • 聯絡單位: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登記課
  • 聯絡電話:02-26219645轉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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