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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7-0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亨通機械跟進3個月有薪假 勞工局呼籲企業展現彈性

【新北市訊】愛心企業陸續湧現!繼首都客運大方提供3個月有薪假,讓有家屬在八仙塵爆受傷的員工,得以全心全意在醫院照顧,亨通機械今天(6日)下午也宣布,將比照首都客運給予3個月有薪照顧假。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公教人員20天有薪照顧假「只是一個參考基準」,期待更多企業能夠本於照顧勞工的初衷,提供優於現行法令的有薪照顧假。

 

依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勞工因家庭成員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7天「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亦不得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請假日數則併入14天事假計算。若不足亦得申請特別休假、事假來因應。

 

謝政達表示,法令規定僅是最低標準,雖然現行勞動法令尚無有薪照顧假,但建議雇主在員工家庭發生重大事故時,能提供優於法令的有薪照顧假,或在請假天數、請假程序從寬彈性辦理,讓員工能安心陪伴因塵爆受傷家人。

 

若雇主與勞工對請假仍有疑義,歡迎來電29603456分機6528-6531,勞工局將積極為勞資雙方提供諮詢。

 

撰稿人:勞資關係科葛小姐 本市境內1999或29603456分機6528

資料詳洽:勞資關係科賴科長 本市境內1999或29603456分機6523/0905729200

  • 聯絡人:葛小姐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
  • 聯絡電話: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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