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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6-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七一交通新制

【新北市訊】71起有多項交通法規新制實施,為了保障市民朋友自身權益及提升行車安全,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整理相關新措施,請民眾務必遵守。

    首先,抽菸族注意囉!!!7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如果因持香菸,因而致影響周邊(3.5公尺範圍內)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將會被處以600元罰鍰。

其次,常行駛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等道路之駕駛人要注意,為了提升上述快速道路交通安全,若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及輪胎胎紋深度不足1.6公厘規定情形,已由現行1,200元罰鍰修改規定提高為重罰3,000~6,000元,而且另胎紋深度部分,若定檢未改善車輛監理單位可註銷牌照。

    有鑑於常有駕駛人為求方便,占用車道併排停車,甚而導致車禍狀況,因此對於併排停車之違規行為,也由1,200元罰鍰規定修改為重罰2,400元,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呼籲民眾,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違規併排停車。

  常搭乘小黃(計程車)、營業大客車或租賃車的民眾,也有新規定要注意,若上述車輛駕駛人已善盡義務告知,而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以處罰乘客1,500~3,000元。

    最後,以往有未懸掛牌照車輛停放於路邊可能難以取締告發,修法後新規定就可以認定將無號牌車輛停放於路邊屬於違規行為,未來市容將可以獲得進一步改善。

 

資料詳洽:交通局交通安全科科長 林祥煙 電話:本市境內19996820

新聞發言人:交通局副局長 鍾鳴時   電話:本市境內 1999 6978 

新聞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技正 劉剛伯 電話:本市境內 1999 6914

  • 聯絡人:劉剛伯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局本部
  • 聯絡電話: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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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06.30新聞稿(7.1交通新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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