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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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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6-3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與16縣市合作代收徵收補償費申領案件

【新北市訊】擴大服務範圍與提升效率,新北市政府與全國16縣市相互代收「土地徵收補償費申領案件」,除今年51日開始與臺北市合作代收服務外,自71日起將增加高雄市、臺中市、桃園市、臺南市等四都及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南投縣、雲林縣、屏東縣、臺東縣、金門縣、澎湖縣等10縣市, 81日再增加花蓮縣。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說明,以往民眾因土地徵收申領補償費,須洽土地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常有請假及車程往返情形,為減少民眾不便、免除其時間及交通成本,後續新北市政府將代收上開16個合作縣市的徵收補償費申領資料,如有位於合作縣市內土地經徵收尚未領取補償費者,可直接填妥申請表單後就近送至新北市政府,亦可攜帶相關證明臨櫃由地政局同仁協助填表,經核對資料及送件人身分後,將轉送管轄縣市政府辦理審查發價事宜。同理,上開16個合作縣市政府均可代收新北市的土地徵收補償費申領案,相關應附文件及申請書表可上網或洽相關縣市承辦單位查詢;另提醒如非本人送件,應檢附委託書及申請人之印鑑證明辦理。

    地政局補充,本項代收服務係以徵收土地所在地認定,申請人沒有設籍地或居所限制。目前新北市轄內的徵收補償費,除此項代收服務外,另有開辦通信申領及針對年長與行動不便者的到府服務,均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 聯絡人:陳薇婷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徵收科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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