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

市政新聞

  • facebook
  • line
  • 友善列印(開啟新視窗)
  • 發佈日期:2015-05-29
  • 發佈單位:林口區公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有關民眾反映「林口區鑿井工程」案
有關太平里里民反映林口區公所運用八里垃圾廠回饋金辦理「林口區鑿井工程」疑似不當使用案,經查係因區公所於5月份時,運用八里垃圾廠回饋金辦理太平、嘉寶及瑞平等3里里民社會福利研習活動中,主動公布近幾年度運用八里垃圾場回饋金計畫執行彙整表中,其中部分計畫執行率表示文字敘述不清,致造成民眾誤解所致。
    林口區公所表示,有關太平里後坑39之2號附近鑿井工程,在回饋金計畫執行彙整表內呈現執行率百分之百,實際卻未施作情事。經了解當時本所原運用八里垃圾廠回饋金編列「林口區鑿井工程」預算,該工程包含太平里後坑39之2號附近鑿井工程及太平里五口井鑿井工程等2案,因當時後坑39之2號附近,經區公所邀集當地里長、鑿井專業公司、專業監造共同會勘經評估後,不適合施作,建議於該地水塔即可,後因水塔用地地主不同意,台灣自來水公司蘆洲服務所已規劃設置自來水加壓站,當地民眾原反映自來水水壓不足情況已可改善,故未施作該項工程。
    林口區公所基於回饋金專款專用及公共利益考量,儘速解決太平里其他地區無自來水可用的問題,徵得里辦公處及回饋金委員等同意後,決定將同工程案中瑞樹坑段後坑461-4小段之鑿井工程案,增設簡易自來水延管工程。全案執行情形,亦曾於八里垃圾場回饋金審議委員會中口頭報告並獲委員會同意,因「林口區鑿井工程案」編列預算己全部執行完竣,爰於垃圾場回饋金計畫執行彙整表各分案工程執行率均填寫100%,造成部分民眾誤解,區公所將對此部分另行修正,使民眾更清楚回饋金之使用方式。
  • 聯絡人:劉惠蘭
  • 聯絡單位:林口區公所所本部
  • 聯絡電話:306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