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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5-2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消保官查核游泳池,確保消費者戲水安全

【新北巿訊】天氣越來越炎熱,許多民眾會選擇到游泳池戲水消暑,為維護消費者夏日游泳安全,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特別指派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會同體育處人員前往本市轄內中和、三重、新莊、樹林等區之公私立游泳池進行行政調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保官表示,本次稽查重點包含游泳池場地建築消防設施、商業登記、水質衛生等事項是否按期申報及維護、確認業者有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檢查場地是否配置足額救生員、是否充分標示場所使用說明、警語、水質、水溫及收費標準等資訊。查核結果發現受查核之8家業者大致符合相關規定,但樹林區添財紀念嬉水池、中和區國民運動中心游泳館、新莊區碧海運動休閒會館於查核當日發現有救生員人數不足之缺失,查核當日市府人員已於現場要求業者立即改善,並將於日後擇期再行複查,如業者仍未改善,將可依消保法及相關規定為必要處置。

 

消保官表示,由於游泳池業者多使用氯作為消毒殺菌之工具,但為避免氣味刺鼻造成消費者身體不適,消保官也特別要求業者應注意現場環境之通風狀況。消保官也呼籲消費者於進入游泳池消費前,應先瞭解相關資訊,倘遇有消費糾紛或疑未合法配置救生員之業者,可向消保官申訴或利用1999專線反映。

 

資料詳洽: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賴淑青消保官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4256

  • 聯絡人:賴淑青消保官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256
相關附件
  • 查核情形彙整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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