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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5-05-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深夜不再魔音穿腦 環保局修法嚴禁妨礙安寧行為

【新北市訊】近年各環保單位所受理的噪音陳情案件為各類陳情件數首位,尤其是夜間噪音問題,包括鄰居半夜彈奏樂器、誦經、洗車等,常吵著民眾魔音穿腦,無法安靜入眠。為了符合民眾對環境品質的期待,新北市環保局近日完成「禁止妨礙安寧行為」的修正公告草案,預定5月底前進行公告。本次修正重點主要為「加嚴管制夜間噪音」,未來將禁止深夜彈奏樂器、宗教民俗活動使用法器發出聲響、使用各種擴音設施、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洗車、修車或試車等行為,違反者最高可依噪音管制法處3萬元之罰鍰,並命立即停止該行為,若仍不遵從將按次處罰。

 

環保局表示,隨著生活環境改善,民眾對於居住環境品質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為了有效解決困擾民眾的噪音問題,除了加強稽查取締勤務外,更須積極檢討修正現有的法令,俾能與時俱進。根據環保署資料顯示,103年全國噪音陳情案件達近10萬件,較10年前增加了3倍,顯見民眾對於生活環境安寧之企盼。有鑑於此,新北市環保局日前修訂了「新北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行為及管制區域與時間」之公告內容,依社會現況加以檢討修正,以求更有效解決擾寧之聲音,保障全體市民寧靜生活的權益。目前草案已先行邀集相關局處召開檢討會議,現正徵詢市府各一級機關及本市各區公所之意見或修正建議,預定5月底前進行公告。

 

本次檢討修正之重點包括新增於第一類或第二類(住宅區)噪音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禁止「使用發出聲響之法器從事宗教或民俗活動」、「使用樂器致發生聲響」之行為;另外增加禁止在第一類至第三類(住商混合區)噪音管制區從事「運轉引擎試車」、「以動力機械從事清洗、修理、改裝車輛」之行為。此外,並將部分原公告之噪音管制行為加以整合規範,例如限縮得施放爆竹煙火之例外期間,修正後僅得於除夕及春節至元宵節節慶當日之夜間施放,其餘期間之夜間則完全禁止;更全面禁止在夜間於室外使用擴音設施,但執行公務、涉及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緊急危難救助時,不在此限。還有,將禁止夜間及假日中午從事室內裝修工程之範圍,由住宅區擴大至住商混合區;增加夜間及假日中午施工除須取得施工許可外,尚須於施工前3()通知所在地里長協助告知民眾,於施工現場設置告示牌,以及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等。

 

環保局也提醒民眾,若從事的行為會發出聲響時,能為週遭的人多著想一些,避免因自身的喜好而造成他人的困擾,同時也吃上罰單得不償失。另如果發現噪音污染問題,可經由「新北i環保」APP、撥打市府1999專線、本市環保局公害陳情報案中心專線02-22882327或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24小時受理陳情,並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

 

資料詳洽:

環保局空氣品質維護科 孫忠偉科長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532111分機3261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李莉莉    電話:本市境內 199929532111分機2059

  • 聯絡人:李莉莉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室
  • 聯絡電話:29532111分機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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