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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 104.01.28
淡北道路進入二階環評程序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再次重申,興建淡北道路的政策不變!工務局表示,行政院環保署28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已正式同意市府主動提出淡北道路進入二階環評程序,市府持續推動興建淡北道路的既定目標不變。
行政院環保署1月28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78次會議,會中討論新北市政府主動提出讓淡北道路工程案進入二階環評程序議案,委員會核定市府的提案。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市府尊重日前最高行政法院撤銷行政院環保署核發之淡北道路環評案開發許可,但市府為解決長期以來淡水臺2線交通壅塞瓶頸,及暢通緊急醫療急難救災運輸路廊與兼顧環保,市府認為興建淡北道路刻不容緩,因此主動向環保署提出本案進入二階環評程序,同意以更高規格的態度面對外界考驗。
工務局指出,淡北道路、淡海輕軌捷運與淡江大橋是解決淡水交通問題的三個重要方案,各項交通建設均有其服務對象及必要性,彼此間存在合作關係。淡北道路配合淡海輕軌可將淡海新市鎮部分公路旅次轉移至捷運系統,再搭配淡江大橋之路網建構下,兩條道路互相合作,不僅可減輕省道台2線交通負荷之功能,同時具紓解關渡大橋交通負荷之效用。
對於環保團體提出台2線拓寬的建議,工務局表示,民國98年公路總局曾估算拓寬所需經費約新台幣88億元,其中拆遷及用地徵收費即高達60億元,以目前市價估算,保守估計拓寬台二線拆費用已超過新台幣150億元,與新工處主張興建淡北道路所需約45億元,差距高達100億之多;且拓寬台二線最多僅能單向增加1個車道,而淡北道路則可提供雙向各2車道並分擔台2線63%車流,通車後可立即改善省道台2線竹圍路廊之交通壅塞,有效抒解竹圍路廊之交通瓶頸,為既經濟更可快速達到成效的之改善方案。足證新北市政府推動興建淡北道路政策是正確的。
有關環保團體一再對外放話,指稱淡北道路與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僅相距1公分誤導外界,工務局再次說明,本工程路權樁位既未侵入紅樹林保護區範圍,且道路邊緣與紅樹林保護區間最小至少有3公尺的緩衝距離;另外,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內並有建物、土地公廟、雜木林等多處緩衝範圍,不會衝擊到紅樹林生態。
工務局強調,淡水地區及淡海新市鎮所發生之大量車流量,必須靠省道台2線、淡北道路、淡江大橋及淡海輕軌捷運來疏散,如此方能使相關路網交通獲得大幅之改善。
撰稿人:新建工程處土木科長黃崇豪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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