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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10-2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實價登錄屆期簡訊通知 外加電郵服務更升級

【新北市訊】實價登錄自10181日上路以來,因法明定,地政士或權利人(買方)須於辦竣買賣登記案件或簽訂租賃契約書後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屆期未申報登錄,將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處分,且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樹林地政事務所為避免民眾因漏未申報,面臨罰鍰處分,一直以來,只要民眾於申辦案件提供受話號碼,到期日10天前即以手機簡訊通知,到期日3天前再以電話催告,直至申報登錄完備

    樹林地政事務所鄭貴春主任表示,本所目前平均每案件受電話及簡訊通知次數約13103930日起增加電子郵件通知之新服務,只要民眾於送登記案件時,提供電子郵件帳號,即可享有此升級服務,原簡訊及電話服務仍同步進行,前述三項服務同步加註收件字號以及提醒即將截止日期,以達便民貼心服務之效。

樹林地政事務所特別提醒:請大家辦理買賣登記案件時別忘了留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好讓您更精確掌握申報實價登錄資訊,以維護自身權利。

 

資料詳洽: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電話:26808001 分機150303

撰稿人:謝秀雯(或新聞聯絡人:彭佩瑩)

 

  • 聯絡人:彭佩瑩
  • 聯絡單位:地籍課
  • 聯絡電話:26808001分機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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