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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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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9-1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並未積欠捷運新蘆線工程款

【新北市訊】有關臺北市議會要求臺北市政府捷運局對交通部及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以追討捷運系統新莊蘆洲支線欠款一事,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澄清,新北市政府並無積欠臺北市政府新蘆支線工程款之情事。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捷運新莊線及蘆洲支線建設計畫,總建設經費1,676.9億元,於83年奉行政院核定,路線行經臺北市及新北市轄區,並依路線長度比例由省府、臺北市及新北市政府共同分擔經費,其中,臺灣省應負擔123.26億元,惟87年精省後,省府業務及所需負擔之預算移撥中央續辦,中央(交通部)已概括承受原省府資產,故雙北市府皆認為本計畫原臺灣省政府應負擔之經費亦應由中央承接,惟交通部並不認同前述看法。臺北市政府為利賡續推動後續工程而先行墊付相關款項,造成該府財政之壓力;新北市政府與臺北市政府就本案已進行多次研商,並達成維持既有分擔比例之共識。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另表示,捷運建設是活絡大臺北運輸交通的動脈,是貫穿雙北市民日常生活的便利通道,是新北市政府極為重視的重大工程建設,對於行政院核定之財務計畫所應負擔款項,均編列相關預算按時支付;即便所衍生之利息費用,均依雙北兩市協商共識定期償付臺北市政府,無所謂積欠該府款項之情事。
新北市政府感謝臺北市政府為完成雙北建設大台北便利完整捷運路網共同願景,提供雙北市民更便捷的交通環境所做的努力,雙北未來須更努力的是,接續共同攜手合作其他捷運路線(萬大-中和-樹林線、環狀線、汐止民生線等) 工程,以早日建構完成雙北市民殷切期盼之大臺北捷運交通路網。

新聞發言人:捷運工程處凌建勳代理處長 電話:(02)22852086分機101或0927-181212

 

  • 聯絡人:邱愛華
  • 聯絡單位:秘書室
  • 聯絡電話:6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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