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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8-2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行文社區管委會 提醒住戶依規定申辦室裝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       103.8.20

新北市行文社區管委會 提醒住戶依規定申辦室裝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關心公寓大廈社區公共安全,特別發文各社區管理委員會善盡責任,提醒及告知住戶在進行室內裝修前,應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以維護整棟社區及自身的安全。工務局並建議各社區參考公寓大廈規約範本規定,將室內裝修管理事宜納入社區規約內,讓各社區管委會在說服住戶時更具公信力。

 

新店區「永保安康」社區日前發生嚴重的氣爆案,引發各界對社區公共安全的重視,由於部分民眾在進行室內裝修工程時,會擅自變更隔間牆或管線等,卻未依法申報,而成為潛在的公安隱憂,因此新北市政府已發文全市7795個社區管委會,善盡提醒及告知住戶的責任,讓住戶了解在進行室內裝修前,應依建築法規定應申請審查許可,未依規定辦理者,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  

 

工務局強調,如住戶未依規定申辦室內裝修者,市府也請社區管理委員會予以制止,並提供相關資料供市府處理,期盼大家共同維護建築物安全。

 

此外,內政部營建署在公寓大廈規約範本中,納入室內裝修之遵守事項,而為加強各社區管委會對相關法令的認識,工務局也建議各社區將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納入社區規約,讓所有住戶能夠有所依循,了解公共安全是大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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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表示,有關室內裝修詳細條文內容及表格,可至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pami.gov.tw/)查詢參考。如對申辦事項有疑義,也可蒞臨洽詢或電洽建照科,電話:(0229603456或本市境內1999,分機58515852

主辦單位聯絡人:公寓科科長蘇志民    聯絡電話:(02296034567898

  稿  人:公寓科陳曄亭           聯絡電話:(02296034567891

新聞聯絡人:工務局夏專員敏華    聯絡電話:(02296034567757       

  • 聯絡人:夏敏華
  • 聯絡單位:局本部
  • 聯絡電話: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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