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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日期:2014-07-2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8/1起受理申請

【新北市訊】父母失業也不能影響子女教育!新北市103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自81起至930止受理申請。凡設籍本市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自離職日起至提出申請未滿6個月且仍未就業,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皆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另為比照教育部施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學費家戶所得標準,勞工局將申請人及其配偶10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由新臺幣114萬元以下,放寬為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4,000元、私立高中職8,000元、公立大專院校12,000元、私立大專院校25,000元,凡符合本補助申請資格者,同一年內申請補助以一次為限。申請人只要填妥申請表,並附上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在學子女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費繳款單(尚未繳款亦可)、金融機構存摺封面、領據、申請人如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於申請期限內,就近至區公所遞件或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1617樓 勞工局」即可。

 

勞工局長謝政達指出,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為「勞工權益基金」其中一項補助措施,102學年度第2學期共有152個失業勞工家庭子女獲得就學補助,受惠學生共有283名,其中就讀公立高中職有70人、私立高中職有15人、公立大專院校有49人、私立大專院校有149人,補助金額新臺幣4677,638元。獲得補助的失業勞工家庭中,有16位為單親家庭且獨力扶養子女就學,獲得最多補助的勞工家庭為62000元,使得父母失業也不至於影響子女就學。

 

為使失業勞工子女培養「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觀念,獲得本補助的學生自今年111起至104131日止,需參與1次志願服務,以圖書館、戶政機構、文教單位或社會福利機構服務為主,服務時數不得低於4小時,期望能激發青年學子回饋社會的責任感。

 

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一樓東西側服務臺、七樓勞工局、市府就業服務中心及其所屬就業服務站臺、各區公所及入出國及移民署新北市服務站免費索取,或至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ntpc.gov.tw/)直接下載。如有任何疑問,請撥199929603456分機6302小姐洽詢。

 

 

撰稿人:勞工局組織科 張藝馨 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6302

資料詳洽:勞工局組織科 科長張炯光 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6300/0972820085

  • 聯絡人:陳家玉
  • 聯絡單位:勞工組織科
  • 聯絡電話:6303
相關附件
  • 103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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